为了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,增强民间博物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,促进我国博物馆事业的发展与繁荣,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为发展我国文化产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,西安市文物局、陕西省民间博物馆协会、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、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举办“首届全国民间博物馆藏品博览会暨海外文物回流展”。
一、主办单位:陕西省人民政府、国际博物馆协会中国国家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:西安市文物局、陕西省民间博物馆协会、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、西安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
三、协办单位:西安市人民政府、陕西省文化厅、陕西省文物局、陕西省工商业联合会、陕西省国际贸易促进会
四、支持单位:全国民间博物馆联谊会、各地收藏家协会及博物馆、世界博物馆、雅昌艺术网、汉唐收藏网、收藏界杂志、收藏杂志等专业媒体、各大主流媒体。
五、展会项目:
1、大唐西市博物馆开馆
2、民间博物馆藏品展览与交流
3、海外回流文物展
配套活动
4、民间博物馆发展高峰论坛
5、民间博物馆文物精品评选
6、民间收藏品展览、交流、交易
7、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节目表演、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演示
六、时间:2010年4月7日——4月13日
七、地点:西安市大唐西市博物馆(西安市劳动南路1号)
八、参展嘉宾:
1、国内及港、澳、台地区及海外的民间博物馆:
2、海内外公办博物馆
3、海外(包括港、澳、台地区)回流文物、收藏品所有人或机构
4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
九、参展要求:
1、博物馆参展收藏品须经组委会专家委员会评定后方可参展
2、海外回流文物、收藏品必须有合法的入关手续
3、所有参展的文物、收藏品都要符合国家《文物法》的有关规定
十、参展费用:
1、展览场地及藏品陈列柜由承办方免费提供
2、展品运输、藏品保管、藏品保险、展览讲解、藏品介绍资料由参展单位承担
3、参展藏品在10件以上,组委会免费安排2个人的食宿;参展藏品在15件以上,组委会免费安排3个人的食宿。
十一、参展程序:
1、参展单位或个人须在2010年3月15日之前将参展回执及参展藏品的文字说明、照片(电子照片),单位简介等材料寄送组委会:
2、组委会收到上述材料后,经审核符合参展要求,即正式邀请参展,并签订参展协议:
3、确定参展的博物馆或个人必须在2010年4月5日—6日将参展藏品带到展厅布展:
4、参展期间,未经组委会批准,参展单位或个人不得提前退出展览。
5、参加民间博物馆发展论坛的单位或个人须在2010年3月6日前将演讲稿寄交组委会论文评审组,经审定后正式邀请出席论坛演讲
6、参展单位或个人须在4月1日前将参展人员名单报组委会,以便安排食宿
通信地址:西安市劳动南路1号大唐西市七格407、408室 邮编:710068
电 话:+86-29-88699821 86238089
传 真:+86-29-88699362 86238089
联系人:陈 凡 13319277603 郭春昭 13909298662 梁 珂 15929324443
西安市文物局
陕西省民间博物馆协会
西安大唐西市博物馆
西安市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
(责任编辑:画葵)